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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國家廣電總局下發《〈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的補充規定》(廣電總局第66號令),決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國各電視臺播出電視劇時,每集電視劇中間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廣告。
而廣電總局之前的規定為,非黃金時間每集電視劇(以45分鐘計)中可以插播2次商業廣告,每次時長不得超過1分30秒;黃金時間(19:00至21:00)每集電視劇中可以插播1次商業廣告,時長不得超過1分鐘。2010年中國電視臺的廣告收入約為700億元人民幣,其中約一半來自電視劇。
我們判斷,此次新規出臺后,雖然電視臺可以通過加長片前/片后的廣告時間以及提高廣告價格來彌補插播廣告的時間損失,但總體還是會對電視劇廣告收入帶來一定的影響,但尚難以量化。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們認為,廣電總局第66號令的出臺將有利于兩大行業。
首先是以網絡視頻為主的新媒體行業。由于電視劇廣告時間可能減少,我們可以預見廣告投放將從傳統的電視臺轉向網絡視頻等新媒體行業。這對于樂視網、廣電信息等新媒體公司的廣告業務將有正面的影響。
其次,我們認為對于電視劇制作公司也會產生利好。總體上看,廣電總局第66號令縮短了電視劇的廣告時間,但是插播廣告的減少或有利于提升電視劇的收視率,促使電視臺進一步注重電視劇收視率以及加強對精品劇的采購。因此對華策影視、華誼兄弟等電視劇制作公司會產生積極的影響。 高盛高華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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